第十二章  新解放方案的基础

 

 

1.自由和民主的基础是什么?

如果没有自治的个体,一个自治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反之亦然。因此,在古雅典,一个公民如果不能平等地参与权力或参与民主进程,那么,这个公民就不是自治的。一般而言,正如卡斯托雷亚蒂斯所说,一个社会除非是由自治个体组成的,否则就无法成为自治的社会,因为“没有其他人的自治,就没有集体的自治——并且,在这样一个集体之外,我不可能是充分自治的”。[1]因此,显而易见的是,在社会背景下对自治观念的认同必然导向民主的观念。

但是,即使我们把自由/自治和民主之间的联系视为理所当然,有关民主基础的问题、或更确切地说是自由本身的问题依然存在。传统上,绝大多数自由意志论者,从戈德温(Godwin)到巴枯宁,再到克鲁泡特金,都把他们的伦理和政治即自由本身,建立在受“必然和普遍规律”支配的一种固定的人类本性的基础之上,也即他们通常所称的自然法——这与强调经济“规律”的马克思主义者截然不同。这体现了一种属于19世纪的共同动机,这种动机曾导致马克思发展其“科学”的经济规律,也就是说,使解放方案显得更“科学”,或者至少更“客观”。

然而,用一种“客观主义的”方法来证明需要一种包容性民主,既困难重重又难以令人满意。它的问题在于,在20世纪引入科学的不确定性之后,今天已经很少人还相信,认识社会演进的“客观的”、“规律”、“趋势”或者“方向”是可能的。它之所以不值得期待是因为,正如社会主义方案的实践所表明的,那一方案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手中所表现出的“科学化”,与随之发生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官僚化和社会组织的集权主义蜕化之间存在着明确的联系。因此,人们可以设想,如果以包容性民主替代现存的非自治的政治、经济组织形式,那将不仅是逐步展现的人类自由潜能的实现,还将是我们在两种社会可能性——即自治可能性与他治可能性——之间做出的有意识选择。

但是,如果说现代主义的“客观主义”是成问题的和难以令人满意,这并不意味着,后现代主义者的主观主义就没有问题。因为,它如果不是导致完全抛弃激进政治和走向顺从主义,就是很容易引致普遍的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民主主义的方案与相对主义是不相容的,因为它坚决地否定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所有传统,无论自治的还是非自治的,都具有同等的真理价值。因此,尽管人们也许接受后现代主义者的观点,即不把历史看作是直线进步的(像康德)或者作为理性展现的辩证的(像黑格尔、马克思)发展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社会组织的历史形式都应当赋予同等价值,这些历史形式包括从古雅典、瑞士的州、巴黎的区到当代的“民主”体制。后现代主义所采用的普遍的相对主义形式,仅仅表明后者放弃了对制度化社会现实的任何批判,而完全退回到顺从主义。[2]此外,接受对普遍主义的后现代主义抛弃,也隐含着对任何解放方案观念的放弃,因为自治/民主方案无疑应该是一个“普遍性”的方案。[3]

最后,民主方案与非理性主义是相矛盾的。因为,民主作为一个社会自我制度化的过程,意味着一个具有开放意识形态的社会,也就是说,这个社会不会以任何封闭的信仰、信条或观念为基础。有的学者强调,“民主是一种在集体层面上打破封闭的方案”。[4]因此,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教条和封闭的观念体系,是与社会的主流范式格格不入的。尽管个人可以有各种各样的信仰,但他们必须承诺对民主原则的拥护,借助这些原则,社会实现自治并发展成为包容性民主制度。宗教与民主之间的明确区分,早在2500年前的古雅典就已经十分清晰,公民大会通过的所有法律都是“以人民的名义”而不是上帝的旨意为开篇,并不是偶然的。这一点与犹太—基督教传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正如卡斯托雷亚蒂斯所指出的,在《旧约全书》中,法律的来源是神圣的:耶和华把法律传给了摩西。[5]

因此,民主方案不能以任何神圣的、天然的或者社会的“规律”或趋势为基础,而应当建立在对两种主要历史传统,即在历史上主导性的他治传统和自治传统之间,在自我反思后所做出的有意识选择的基础之上。对自治传统的选择蕴涵着,社会的制度化既不是基于任何种类的非理性主义(如信仰上帝、神秘主义等),也不是建立在基于社会和自然规律的社会演进的各种“客观真理”之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何宗教和神秘信仰体系(以及所有的封闭观念体系)都明确地排斥对基本信仰或者观念的质疑,因此,它与为自己制定法律的公民是不相容的。事实上,从基督教到道教,这种对基本信仰“不容质疑”的原则,在每一种宗教、每一种形而上学和神秘信仰体系里,都是十分普遍的。强调这一事实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当我们注意到,非理性主义思潮对自由意志论理论的影响已经导致了许多公社的愚蠢做法,这些公社民主地组织起来并受到各种非理性主义的启发(与过去那些类似的宗教派别没有什么不同,例如基督教迦他利派运动就被自由意志论者称作民主的楷模!)[6]

自治的基本要素是创建我们自己的真理,这只能由社会个体通过直接民主才能实现,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他们持续不断地质疑所有制度、传统和“真理”的过程。在一个民主制中,没有任何既定的真理。个体和集体活动自治的前提是思想自治,也就是说,人们要持续不断地对各种制度和真理提出质疑。

但是,试图将民主的需求建立在“科学的”或“客观的”“规律”或“趋势”的基础上,因为相信它们引导着社会沿着充分实现其客观潜能的方向演进,既不具有可行性,又难以令人满意。因而,这种需求只能建立在一种解放方案的基础之上。而且,在今天,这样一种解放方案只能是民主主义、社会主义、自由意志论、激进绿色运动和女权主义传统相结合的产物。也就是说,就其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意义而言,它只能是一种包容性民主方案。

民主需求只能建立在一个既非“科学化的”、也非“客观化的”的方案之上,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这个方案只是一个消极意义上的乌托邦。如果一个解放方案以当今的现实为基础,那么,它就不是一种乌托邦。而今天的现实就是我们在本书第一部分所论述过的前所未有的多向度危机的综合,这些危机深入到所有的社会领域(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以及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之中。

同样,如果一个解放方案表达了对重要社会部门的不满,以或明显或隐蔽的方式表达了对既存社会的抗争的话,那么,它就不是一种乌托邦。今天,建立在主要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基础之上的权力集中日趋强烈。因此,不仅基本的政治制度从很多方面受到了质疑(参见第四章),而且像财产私有制这样的基本经济制度也遇到了巨大的挑战(在上个世纪的最后25年左右,我们看到了针对财产的犯罪激增)。

最后,如果一个解放方案反映了当代社会变革的趋势的话,那么,它也就不是一种乌托邦。我们将在下一章勾勒出包容性民主方案所表达的民主趋势,它最先明确地展现在1968年“五月风暴”中。当今,在北方国家,这一民主趋势是由反全球化运动中的各种组织形式表现出来的;在南方国家,则是由超越代议制“民主”和市场经济的类似民主组织表现出来的。

 

    2.走向民主的理性主义

    当今,在不诉诸于各种有争议的客观基础或后现代新保守主义的前提下,来描绘一种包容性民主的解放方案是可能的。为此,我们必须根据社会和个体自治的需要来制定这个解放方案[7],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 我们负责任地选择自治及其民主表达形式,而且,我们要明确地排除确立任何“客观的”规律、过程及趋势的可能性,不再迷信这些规律、过程和趋势能够必然地或“理性地”导致自治方案的充分实现。

* 在不屈服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前提下,我们应当避免陷入客观主义的陷阱,如同今天的许多前马克思主义者和自由意志论者们所做的那样。

* 我们不仅把民主看作是使平等分享权力制度化的结构,还将其视为一个社会自我制度化的过程,在这种背景下,政治成为集体和个体自治的双重表达。

    因此,作为集体自治的一种表达,政治采取了质疑现存制度的方式,并通过协商的集体行动对现存制度予以变革。同样,作为个体自治的一种表达,“政体所保障的不仅仅是人们的生存,政治还为人类作为一种真正追求自治、自由和完善存在的发展创造了可能性。[8]所以,一个民主的社会将是一个社会的创造物,也就是说,它只能建立在我们对有助于个人和社会自治的那些社会组织形式有意识选择的基础之上。

    上述阐述蕴涵着一种新型的理性主义。这种理性主义不仅超越了我们从启蒙运动继承而来的理性主义的客观形式,也超越了后现代主义所普遍化的相对主义。它是一种民主的理性主义,即一种建立在民主作为一个结构和社会自我制度化过程基础之上的理性主义。在民主理性主义的背景下,民主的合理性不再通过诉诸于自然或社会演进的客观趋势得以证明,而是借助侧重于原因阐释和推论的理性来加以论证,上述做法将明确否认有关社会变革的任何“定向”观念。

    所以,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将自治民主的,自由意志论社会主义的、激进绿色运动的和女权主义传统相综合,那么,我们的出发点就应当是如下一个事实,即在社会变革中,社会中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因素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意味着,民主方案只能建立在我们在他治和自治传统之间有意识选择的基础上。

然而,广义而言,一旦我们选定了解放方案的内容,我们对社会现实的阐释和评估就会具有一个明确的框架。也就是说,对一个解放方案的界定本身,影响着我们“观察和批判社会现实的方式”。因此,将一种自由社会基于有意识的抉择,并没有剥夺我们对各种社会组织形式进行评判的道德标准。事实上,一个社会组织形式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力得以平等分配的程度,就是评价一个自由社会的权威性标准。但是,这种标准并未隐含在某种客观进化过程之中,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选择。

    总之,如果我们坚信自治和民主不能被“证实”而只能被主动创制的话,我们认为,自治和民主比他治更有价值。因为,尽管自治和他治这两个传统都是真实的,但我们把自治和民主视为自由的本质性内涵,并把自由作为人类最高的奋斗目标。

 

[注释]

[1] Cornelius Castoriadis, Philosophy, Politics, Autonom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1991), p.76.

[2] Cornelius Castoriadis, World in Fragment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3] See Takis Fotopoulos, “The myth of postmodernity”, Democracy & Nature, 7/1(March 2001), pp.27-76.

[4] Cornelius Castoriadis, Philosophy, Politics, Autonomy, p.21.

[5] Cornelius Castoriadis, “The problem of democracy today”, Democracy & Nature, 3/2(July 1997), p.23.

[6] See George Woodcock, “Democracy, heretical and radical”, Our Generation, 22/1-2(Fall 1990--Spring 1991), pp.115-116.

[7] See Takis Fotopoulos, Towards An Inclusive Democracy(TID)(London & New York: Cassell/Continuum, 1997), chapter 5; see also Cornelius Castoriadis, L’instition imaginaire de la Societe(Paris: Seuil, 1975).

[8] Cynthia Farrar, “Ancient Greek political theory as a response to democracy”, in John Dunn(ed.), Democracy, the Unfinished Journe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24.